兩年半前,大學時期結識的志工夥伴為了鼓勵大家運動,用APP發起了慢跑比賽。比賽時間50天,目標100公里,第一名的獎勵是所有參賽者報名費總和的一半,第二名是1/4。
那時,我早已養成晨跑的習慣,大概每三天跑兩次3~4公里。估算一下,50天要跑完100公里應該不是問題。
但既然參賽了,就要努力爭取到第一名,於是我重新設定目標:30天就要跑完100公里。只要稍稍提高跑程,每三天跑兩次5公里,就能夠達成。
因為目標的驅使,當遇到連續兩天無法跑(如下大雨、要非常早起出差),我就會要求自己接下來3~4天都一定要跑。
最後,我真的在第30天完成100公里的目標。而到了比賽終結,也只有我一個人跑完100公里。(沒獎金,因為我連報名費都沒繳,純為了激勵自己而參賽)
自從那次比賽,我發現每月跑100公里並不會太難,乾脆就設定每月跑100公里,讓自己一直跑下去。直到前幾天,我達成了連續30個月,每月跑100公里的紀錄。
這30個月的堅持,帶給我什麼收穫呢?